2018年天津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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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名词解释题四
以事实为根据原则:是指律师进行业务活动,要忠实于事实真相,必须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使自己的全部业务活动都建立在客观事实和充分可靠的证据基础上。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指律师进行业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罪与非罪的标准。法律,不仅指有关实体法,而且也指有关程序法。
拒绝辩护、代理权:指律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拒绝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的权利。
律师的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司法行政机关中的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对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律和有关律师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职业范围的行为所给予的行政处分。
律师的民事法律责任指律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因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二应当受到的刑事制裁。
律师违法执业行为:主要是指律师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律师损害赔偿:其实质就是民事损害赔偿,因此适用民事损害赔偿的条件。
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收集、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以及维护其诉讼权利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法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辩护词指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辩论阶段,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针对起诉书发表的辩护意见。
委托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与律师及其他有资格充当辩护人的公民订立委托协议,委托他们为自己进行辩护。
指定辩护: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几种情况,人法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基本含义有二:其一是指诉讼行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其二是指诉讼职能,即控诉职能、审判职能共同构成刑事诉讼三大基本职能的辩护职能。
反诉:指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在诉讼进行中,作为被害人指控原告人实施了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的诉讼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对等原则:在涉外民事诉讼活动中,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要以那个国家给这个国家的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为条件。
自愿性资助:律师在提供了规定的法律援助资助外,自愿提供更多的资金捐助。
强制性资助: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具有实施法律援助义务这一特殊性。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指具备法定条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人。
资信调查:对往来客户的资金能力、商业信誉所进行的调查。
律师代理专利申请:律师代委托人起草专利申请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向有关专利管理机关追究,并在专利审查过程中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陈述意见、进行答辩等。
一般代理又称一般权限代理,它是与特别授权代理相对而言的。一般代理就是无需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和决策的代理。
法律顾问一是指法律咨询帮助性的专业工作,即某种业务活动;另一是指为聘方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员,即某种特殊身份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聘请,指派律师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工作范围,运用律师拥有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巧,为聘请企业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律师担任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
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公民个人的聘请,请派律师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聘请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综合性业务活动
融资租赁(金融租赁):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一种信贷形式,是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购置技术设备,承租人按约定条件支付租金,取得该设备的使用权,租赁期满一般由承租人按残值购买该设备取得所有权的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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