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自考00955财务会计学复习资料(2)

发布日期:2024-02-28 11:56:38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2024天津自考00955财务会计学复习资料(2)


1、财务会计的概念:依据会计准则,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并为有关方面提供财务信息,旨在管好、用好企业资金的一种管理活动。

2、财务会计的目标:(1)受托责任观;(2)决策有用观。

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4、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①客观性。②可比性。③相关性,④及时性,⑤明晰性,⑥谨慎性,⑦实质重于形式。⑧重要性。

5、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6、基本准则规定了我国采用的5种计量属性:

①历史成本。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②重置成本。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③可变现净值。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存货(重点章节,计算题)

一、存货的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拥有存货所有权。判段是否所有权的标准:与存放地点无关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必须取得可靠、确凿的证据,如果购货发票。

特殊存货的判断:代销商品、在途物资(根据交货条件)、委托加工物资、分期收款销售发出的商品。

二、存货的分类

1、商品:2、产成品3、半成品。4、在产品。5、原材料。6、包装物。7、低值易耗品8、委托代销商品。9、委托加工物资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四、期末存货和发出存货成本实际成本的计算:(公式、会计算)

(1)计划成本法:

(2)毛利率法:

(3)零售价法。

以上是“2024天津自考00955财务会计学复习资料(2)”的全部内容,关于更多天津自考资讯,请关注《天津自考网微信公众号》或者点击在线咨询 >>

本文标签:天津自考 经济类 2024天津自考00955财务会计学复习资料(2)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tj.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tj.com/jingji/37355.html



《天津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天津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