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七章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6:25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七章 伊斯兰法 (2课时)

  教学重点

  伊斯兰法的渊源、伊斯兰法的影响

  教学内容

  1、 伊斯兰法的概念:教法(沙里阿)

  与“阿拉伯帝国法”的辩异,世俗法与教法的相互关系

  伊斯兰法的简要历史

  2、 伊斯兰法的渊源:

  A、《古兰经》:创教人穆罕默德以真主名义所讲的话;“天启法”

  结构和内容

  B、圣训:穆罕默德的言论、行为和默许的行为,(平常的言行)

  起因、编纂、性质、作用、地位

  C、教法学:研究圣法的学科,主要:公议:舆论的一致同意

  类比:比照最相类似的规定处理

  D、其他渊源:a、国王命令;b、习惯法;c、外来法

  3、 伊斯兰法的主要内容:

  A、“五功”; B、婚姻法:多妻制; C、继承法:比例制; D、刑法:两类犯罪;

  4、 伊斯兰法的特征和影响:

  A、 特征:

  a、与伊斯兰教的密切联系

  b、在发 展中法学家的突出作用

  c、 外来法的严重影响

  d、 分散性和多样性

  B、 影响:

  a、 伊斯兰法系

  b、 现代的改革:与西方法的冲突

  奥斯曼帝国的改革

  二战后的改革

以上是“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七章”的全部内容,关于更多天津自考资讯,请关注《天津自考网微信公众号》或者点击在线咨询 >>

本文标签:天津自考 历史类 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七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tj.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tj.com/lsl/4484.html



《天津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天津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