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10月自考货币银行学章节重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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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货币银行学科目偏向于记忆型的内容比较多,课本知识详细但繁多,所以整理重点着重记忆十分重要。本文是天津自考货币银行学的章节重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八章中央银行
一、名词解释
1、中央银行(Central Bank)——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一国最重要的金融管理当局。
2、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Unit Central Bank System)——这种体制是在一个国家内只建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机构设置一般采取总分行制。
3、复合中央银行制度(Compound Central Bank System)——是指一个国家没有设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银行,而是由一家大银行集中中央银行职能和一般存款货币银行的经营职能于一身的银行体制。
4、跨国中央银行制度(Multinational Central Bank System)——是由参加某一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联合组成的中央银行制度。
5、发行的银行(Issuing Bank)——就是垄断银行券的发行权,成为全国惟一的现钞发行机构。
6、银行的银行(Banker's Bank)——包含这样两个内容:(1)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不是一般企业和个人,而是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2)作为金融管理机构,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施以有效影响。
7、国家的银行(State's Bank)——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政策,代理国库收支以及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8、乘数(Multiplier)——作为货币供给之源的基础货币,可以引出数倍于自身的货币供给量。把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相比,其比值就是乘数。
9、原始存款(Primary Deposit)——是指商业银行接受的客户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存款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或再贷款而形成的准备金存款。原始存款是商业银行从事资产业务的基础,也是扩张信用的源泉。
10、派生存款(Derivative Deposit)——是原始存款的对称,是指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办理贴现或投资等业务活动引申而来的存款。派生存款产生的过程,就是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形成新的存款额,最终导致银行体系存款总量增加的过程。
11、存款保险制度(Deposit Insurance System)——是一种对存款人利益提供保护、稳定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在这一制度下,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据吸收存款的数额,按规定的保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存款机构无法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时,由保险机构承担支付法定保险金的责任。
二、重点与难点分析
1、简述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是形成其资金来源的业务,也是中央银行运用经济手段对金融实施宏观调控的基础。
①流通中货币:指通过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而形成的流通中的现金钞票。中央银行是全国惟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流通中的货币是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②政府部门存款: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具有代理国库的职责。政府部门存款就是中央银行代理国库过程中所接受的政府的各类存款以及各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因先收后支,或收大于支而形成的财政资金在中央银行账户上的结余。政府部门存款一般属于暂息性质的短期资金来源。
③商业银行存款:为履行职能,中央银行需要掌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部分存款。主要有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这是中央银行稳定的长期性资金来源;超额准备金存款,这部分存款属短期周转性存款,主要是为了方便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
④国际金融机构的存款或向国外政府的借款。
2、简述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借以运用其资金,对政府、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特殊的金融服务,实现宏观调控的业务。
①政府贷款:中央银行的政府贷款是在国家财政由于收支时间差造成不平衡而急需的大量紧急支出,或在年终决算出现收支不平衡时所给予的资金支持。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的贷款有正常贷款、财政透支、直接购买政府债券和间接购买政府债券四种,其中,间接购买政府债券方式较为可取。
②商业银行贷款:指中央银行在商业银行资金周转困难时提供的资金融通。商业银行贷款的实质是提供一定数量的基础货币,它直接决定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和存款创造的能力。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主要有再贴现和再贷款两种。
③金银、外汇储备:中央银行必须掌握和管理一定数量的金银、外汇储备,以平衡国际收支、稳定币值和汇率。金银、外汇的持有结构,从安全性、兑现性和收益性三方面综合考虑,其中以兑现性最为重要。
④证券买卖:中央银行经营证券买卖业务是为了管理金融、调控信贷规模和市场货币供给量,并不是为了获利。证券买卖是通过对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再抵押业务或在公开市场购入、出售有价证券进行。
3、简述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
清算业务是中央银行集中票据交换及办理全国金融机构间资金清算的业务,是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职能的具体反映。清算业务实现了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的非现金结算,避免了现款支付的麻烦,便利了异地间资金的转移。
①票据交换:票据交换是指同一地区范围内(同城)将所有金融间的应付应收票据交换后,仅其差额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进行划转结算的一种清算方式。
②办理异地资金转移:是指通过中央银行清算中心,结算异地各金融机构之间资金划拨的清算业务。
4、如何认识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职能。
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是指中央银行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国家赋予的权力,以金融方针、政策、法规为依据,并通过一定的手段对金融活动进行组织、调节、服务与监督的业务。它包括对外的金融管理和对内的金融管理。
对外的金融管理涉及外汇买卖、国际结算、资本流动、外汇市场及境内外资银行的管理等内容。
对内的金融管理有三种类型:
①预防性管理:指中央银行为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所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②应急性管理:金融机构在经营业务过程中,难免遇到临时资金短缺,这时,金融机构可运用拆借、再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弥补临时资金不足。但在发生长期资金短缺且影响清偿力时,中央银行就有义务提供紧急贷款,帮助金融机构克服困难。
③援助性或制裁性管理:中央银行有权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切业务实行监督和检查。对有助于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务健康扩展的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扶持;对有损于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的行为,则要依法制裁。
5、简述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
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央银行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中央银行向政府和银行提供资金融通和划拨清算等方面的业务时,也收取利息和费用,但中央银行收取利息不是为了盈利,其确定利率水平高低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宏观金融调控的需要。(2)中央银行与国家政府关系密切,享有国家法律上所授予的特权。各国建立中央银行的主要目的在于借助中央银行制定实施宏观金融政策,管理和监督金融机构,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使中央银行具有一般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超然地位和特权地位。这种地位借助法律来实现,即国家赋予中央银行以法定职责,明确其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享有垄断货币发行、代理国家金库、掌握发行基金、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定基准利率、管理金融市场等一般银行所没有的特权。(3)中央银行具有特殊的业务对象。中央银行不对工商企业和个人办理业务,其业务对象是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而且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涉及的是货币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等宏观金融活动,即以宏观金融领域作为活动范围。
6、如何认识支付清算系统的作用?
由中央银行组织的支付清算系统是各国金融体系中重要的基础设施,它不仅可以安全、高效地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加速社会资金周转,还有利于中央银行正确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其具体作用主要有:(1)支持跨行支付清算。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分行与所在地支付系统的城市处理中心连接,通过支付系统提供的开放的业务处理路径,实现跨行支付业务的快捷、安全、方便处理,并有利于实现其最终清算;(2)支持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央银行负责支付清算系统,可以全面及时掌握支付信息,有利于正确地分析金融形势、制定货币政策。同时,支付系统又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渠道。例如,通过提供便利或设置障碍,支付系统可以加快或放慢货币流通的速度;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系统与支付系统连接,使中央银行的债券买卖与金融机构的账户处理同步完成,实现资金的即时转账,可以有效地缩短公开市场业务这一货币政策工具的时滞;(3)有利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商业银行总行及其分行可以通过支付系统实时监控本机构及辖署各分支机构清算账户的变动情况,并灵活地进行头寸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系统还为商业银行提供紧急融资服务,提高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4)有利于防范和控制支付风险。支付系统通常设置头寸预警功能,金融机构清算账户达到余额警界线时,系统自动报警,中央银行可对清算账户实施必要的控制。此外,系统还具有支付清算信息和异常支付监测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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