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天津市高自考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发布日期:2021-05-25 14:24:39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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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要求,对2020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考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原4月笔试课程考试时间调整为8月1日-2日。8月1日-2日考试科目,分别对应原4月11日-12日安排的考试科目,相关考试课程不变、教材大纲版本不变。实践课程考核科目安排不变,仍由主考校负责安排,具体事宜考生可联系主考校。凡在2019年11月29日-12月5日期间参加自考报考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因考试时间变动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自考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办理部分或全部科目的退费。已参加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申请退费,该门课程成绩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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