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天津市自考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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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考。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工作时间安排
网上公布2020年10月考试成绩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00开始。
申请核查成绩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00开始至12月1日12:00结束,12月4日公布查分结果。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00开始至7日17:00结束。
【4月自考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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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践课程考核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于2020年12月1日12:00至7日17:00登录“招考资讯网”进行报考。报考后须在2020年12月17日-18日电话联系主考校进行报到(因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不再进行现场报到)。具体报到联系方式请阅读“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2021年4月实践课程考核主考校联系报到一览表”
点击查看:《2021年天津市自考实践考核课程报考时间安排表》
四、考试时间
全国高等教育自考2021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0日至11日。
五、考试信息查询方式
报名考生的考试信息查询均在网上进行,2021年3月31日12:00开始,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
六、《准考证》打印
1.新生网上报名时,须填写考生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一张浅蓝色背景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要求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宽×高为295×413PX,300dpi)。
2.考生可于2021年3月31日开始在报名报考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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