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逻辑学习笔记 不完全归纳推理

发布日期:2018-05-23 12:27:57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从而得出该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性的。

  不完全归纳推理分为两类,一是简单枚举法,一是科学归纳法。

  一、简单枚举法

  简单枚举法是以的认识为主要依据,根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与之相反的情况,从而推出该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其形式如下:

    S1是P,

    S2是P,

    ……,

    Sn是P,

    S1,S2,…,Sn是S类的部分对象,并且没有遇到反例,

    所以,所有的S是P。

  要提高简单枚举法结论的可靠性,必须遵循以下要求:第一,一类中被考察的对象要足够多;第二,一类中被考察的对象范围足够广。

  在应用简单枚举法时,要注意避免犯“以偏概全”或“轻率概括”的错误。

  二、科学归纳法

  科学归纳法是根据某类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从而推出某类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结论的归纳推理。其形式如下:

    S1是P,

    S2是P,

    ……,

    Sn是P,

    S1,S2,…,Sn是S类的部分对象,并且与P有因果关系,

    所以,所有的S是P。

  科学归纳法与简单枚举法有共同之处,即它们都属于不完全归纳推理。但两者也有区别:首先,得出结论的根据不同;其次,对前提考察对象数量的要求不同;最后,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不同。科学归纳法的结论比简单枚举法的可靠程度要高。

以上是“普通逻辑学习笔记 不完全归纳推理”的全部内容,关于更多天津自考资讯,请关注《天津自考网微信公众号》或者点击在线咨询 >>

本文标签:天津自考 串讲笔记 普通逻辑学习笔记 不完全归纳推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zikaotj.com

本文地址:http://www.zikaotj.com/cj/7520.html



《天津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天津自考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