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自考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复习资料(4)

发布日期:2023-12-05 11:10:03 编辑整理:天津自考网 【字体: 】   【自考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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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交叉认证;就是两个CA安全的交换密钥信息,相互有效的承认各自签发的证书的过程。 

38.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我国《电子签名法》所界定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39.证书暂停:主要针对影响认证安全的紧急事件,而采取的暂时性措施。它只暂时阴却证书的使用,待需要调查处理的事宜完毕后,再作决定。 

40.电子签名依赖方:我国《电子签名法》界定信赖方的含义:“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41.免责事由:又称为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免责事由可分为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债权人的过错三种类型。 

4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既可以是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也可以是社会现角、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 

43.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4.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将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传输线路划入受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受益方的一系列过程这个定义侧重于支付方式的电子化;广义的电子支付还同时包括支付工具的电子化,将网上银行及其所开展新型金融服务如电子现金等也包括在电子支付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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